一、201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
	组长:康国政
	副组长:李映辉
	成员:康国政、金建明、高磊、李映辉
	秘书:马晓梅
	二、2016年推免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
	组长:金建明
	副组长:高磊
	三、复试办法
	1、复试方式及内容
	本学院充分尊重培养单位所给出的推免成绩,复试仅由面试(口试)组成,外语听力及口试放入面试(口试),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至少要进行一次外语听力、口语的测试。
	面试(口试):1)英语口语、听力;
	2)专业知识综合;
	3)素质与能力。
	2、复试程序、时间、地点
	本学院对今年推免生的面试将本学院生源和外校生源分开进行。
	本校推免生采用集中面试,安排如下:
	1)报到时间:电话或邮件通知 。地点:犀浦校区2307室。
	2)面试时间:电话通知。地点:2307。
	外校推免生的面试安排:
	1)  时间:待定,具体时间视填报志愿而定。
	2)  复试方式:视外校学生填报志愿的情况,决定采取集中面试或单独面试或其他方式面试的方式进行。
	3、复试成绩
	面试成绩评分办法如下表:
	
		
			| 
				 
					评分内容
				 
			 | 
			
				 
					权重
				 
			 | 
			
				 
					成绩(按满分100计算)
				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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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折算成绩
				 
			 | 
		
		
			| 
				 
					掌握基础知识情况
				 
			 | 
			
				 
					25%
				 
			 | 
			
			 | 
			
			 | 
		
		
			| 
				 
					掌握专业知识情况
				 
			 | 
			
				 
					25%
				 
			 | 
			
			 | 
			
			 | 
		
		
			| 
				 
					科研成果
				 
			 | 
			
				 
					5%
				 
			 | 
			
			 | 
			
			 | 
		
		
			| 
				 
					社会实践
				 
			 | 
			
				 
					5%
				 
			 | 
			
			 | 
			
			 | 
		
		
			| 
				 
					人文素养
				 
			 | 
			
				 
					5%
				 
			 | 
			
			 | 
			
			 | 
		
		
			| 
				 
					创新能力
				 
			 | 
			
				 
					5%
				 
			 | 
			
			 | 
			
			 | 
		
		
			| 
				 
					特殊才能
				 
			 | 
			
				 
					5%
				 
			 | 
			
			 | 
			
			 | 
		
		
			| 
				 
					外语听力及口试
				 
			 | 
			
				 
					20%
				 
			 | 
			
			 | 
			
			 | 
		
		
			| 
				 
					其他
				 
			 | 
			
				 
					5%
				 
			 | 
			
			 | 
			
			 | 
		
		
			| 
				 
					总分
				 
			 | 
			
				 
					100%
				 
			 | 
			
			 | 
			
			 | 
		
	
	四、拟录取
	按照复试通过后在教育部研招网确认的先后确定录取顺序;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录取:
	(1)、面试外语成绩不合格者;
	(2)、面试成绩不合格者;
	五、其他
	1、复试费的收取:
	按照相关规定每人收取120元复试费,但通过我院复试,并在教育部研招网确认到我院就读的推免生,退还复试费。
	2、复试时需提供加盖教务处红章的成绩单。
	3、体检报告(后续提交)。
	上述细则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不一致时,按照上级文件执行。
	本复试细则由力学与工程学院解释。